1. ATM轉帳 銀行代號:053 銀行帳號:054-22-1069352 匯款銀行:台中銀行 埔里分行 匯款戶名:朝霧渡假餐飲小棧
匯款完成後將收據傳真至:049-2855581 並註明: - 姓名 - 住房日期 訂房兩日內未付訂金,則不再保留訂房,住宿前三日內若取消訂房,其已匯款之訂金入不退還